大连海事大学-海事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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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通知】关于举办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连海事大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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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irgee
时间:
2017-10-26 10:51
标题:
【e通知】关于举办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连海事大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教师、同学:
根据辽宁省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公布辽宁省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络初评项目名额分配情况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辽宁省教育厅综合考虑各高校的报名数量及各类项目的分布比例,同时兼顾参赛高校覆盖面和决赛规模,鼓励实际创业项目,确定省内参赛高校推荐数量。我校可推荐13个项目参赛,其中创意组5项,初创组7项,成长组1项。现开展校内选拔赛暨辽宁省赛网络初评项目的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16年7月10日(周日)8:00—18:00
二、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307
三、参赛人员
每个项目到现场参赛人员限定为1-3人,每个项目可派一名指导教师参赛。
四、评审方式
按照创意组和初创组两个类别分别进行小组赛,具体分组情况和答辩顺序见《参赛项目及分组情况》(附件1)。
各参赛团队进行PPT汇报、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项10分钟,其中,团队展示汇报8分钟。评委按照评审规则(附件2),根据项目计划书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五、相关要求
1.实物材料
(1)有实物项目,请于现场展示。
(2)初创组的项目,要求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含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答辩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
(3)项目展示所需纸质材料由参赛团队自行准备,一式五份。
2.电子版材料
(1)展示PPT及视频等,请于7月9日(周六)18:00—20:00拷贝至答辩教室。
(2)项目计划书(以网络上传为准)由组委会提供评委。
六、其他事宜
1.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各参赛团队在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附件:1.参赛项目及分组情况 2.评审规则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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