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8日上午,大连海事大学在国际会议厅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泉作“高校依法治校的现实要求与重点任务”的专题讲座。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学术委员会成员、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刘正江主持。

王大泉在报告中阐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所带来的重大历史意思和现实意义,他围绕高校依法治校的现实要求、依法治校的内涵与精神、全面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以及具体要求等方面,结合《大连海事大学章程》通过核准的意义与作用,深入阐述了依法治校是高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他表示,依法治校是高校深化综合改革、构建新型大学文化、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重要保障。大学章程是学校成为独立办学主体的标志,是学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依法治校的基础,而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形成高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是新一轮高校改革的核心要求。
讲座中,王大泉还通过列举国内外高校在依法治校过程中的具体案例,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解析了高等院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深化综合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之间相辅相成的紧密关系以及高校依法治校的现实要求和重点任务等。

副校长孙培廷为王大泉颁发“海大讲坛”纪念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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